树脂及构件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EPC)施工招标公告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改造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地上1层,地下0层,建筑高度12.2米,跨度30.5米。合同估算价4067.13(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20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
2.5其他最大跨度约30.5米。
3.2 本工程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公司(含牵头人); (4)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 (5)申请人为联合体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除联合体协议书)。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限制投标单位名额。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1)“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章的联合体协议书2份)。 提示:投标人的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至少应说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内部职责分工情况等内容。 (2)外地来京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说明:为便于投标人信息登记,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2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均需分别提供)。 4.投标文件提交及评标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要求。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招 标 人: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B座2001、02、03、05、06、07 |
| 联 系 人:于骁禹 | 联 系 人:刘龙 |
| 电话:010-56515813 | 电话:010-84892553 |
| 传真:/ | 传真:010-8489258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921706370@qq.com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马卫辉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10-56515813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10-56515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