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业务相关 >>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模拟试卷-简答题

时间:2013年01月27日点击:
 
简答题:
问题51:
编写工程招标文件应注意的问题
答(1)招标文件应体现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要求
招标文件牵涉到的专业内容比较广泛,具有明显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编写一套适用于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需要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还要准确把握项目专业特点。
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认真阅读研究有关设计与技术文件,与招标人充分沟通,了解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包括项目概况、性质、审批或核准情况、标段划分计划、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方法、承包模式、合同计价类型、进度时问节点要求等,并充分反映在招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应该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按规定使用标准招标文件,结合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参考以往同类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调整、完善。
(2)招标文件必须明确投标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
投标人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响应不完全,都可能导致投标人投标失败。所以,招标文件中需要投标人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内容,如招标范围、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应具体、清晰、无争议,且宜以醒目的方式提示,避免使用原则性的。模糊的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词句。
(3)防范招标文件中的违法、歧视性条款
编制招标文件必须熟悉和遵守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掌握最新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坚持公平、公正、遵纪守法的要求。严格防范招标文件中出现违法、歧视、倾向条款强制、排斥或保护潜在投标人,并要公平合理划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风险责任。只有招标文件客观与公正才能保证整个招投标活动的客观与公正。
(4)保证招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的规范一致
编制招标文件应保证格式文件、合同条款规范一致,从而保证招标文件逻辑清晰、表达准确,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部分如采用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形式编写的,正确的合同条款编写方式为:“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不得删改;“专用合同条款”则应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5)招标文件语言要规范、简练
编制、审核招标文件应一丝不苟、认真细致。招标文件语言文字要规范、严谨、准确、精练、通顺,要认真推敲,避免使用含义模糊或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
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一般由不同人员编写,应注意两者之间及各专业之间的相互结合与一致性,应交叉校核,检查各部分是否有不协调、重复和矛盾的内容,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
问题52:
简述如何预防招标投标争议
答1选择适当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组织形式有招标人自行招标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两种。招标人如果自行组织招标,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并在招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工作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技术工作。为了减少招标投标争议的发生,招标人没有设立专门招标机构或没有足够数量具有招标职业资格或专职招标人员时,一般应当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2尽量选择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对于依法必须招标和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招标人必须按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其他适合于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尽量选择公开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规范实施招标的每个环节,是预防招标投标争议的主要措施。
3制定科学合理的招标工作计划和招标方案。招标是一项时间程序要求很强的工作。每个招标环节都有其自身的工作内容和程序。招标人必须根据项目工期和采购进度,合理安排招标计划,科学制定招标方案。在招标程序和项目进度出现矛盾时,应当以招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为原则,绝不能为了满足项目进度的要求而牺牲招标程序的合法性。
4招标文件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①投标人资格条件应该合理、适当。
A.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该项目合理需要,与招标项目无关的资格不应作为该项目投标人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
B.规定投标人必须拥有某种资格、资质证书时,应该明确颁发相应证书的机关名称和资格、资质等级标准及有效范围;
C.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许可设置和颁发的资格、资质证书可以作为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除行政机构之外的其他实体颁发的各类证书一般不宜作为投标人必须具备德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资格条件应该准确、清晰、无歧义,避免提出概念含混、模棱两可、无法衡量的要求。
③在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置要尽量使足够数量的投标人具备条件参与投标竞争。
④政府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体现对国内制造产品、节能环保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中小企业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的扶持。
⑤招标文件不能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定。
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不得出现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要求。如果必须借用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才能准确表达技术要求,则应增加诸如“标明的专有技术、专利产品、特定品牌的字样只起说明作用,任何与其同等的技术均应被认为符合招标要求”的说明。
⑦招标文件应在专门的章节里规定判定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标准。
⑧评标办法应尽可能对各项评审因素作出量化,评审因素不得具有不合理的倾向性规定。
5招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招标投标的各个程序和环节,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避免出现因招标程序不当造成对投标人利益的损害。
②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招标信息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媒体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刊登。
③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问程序要求。
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①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②招标人作出的无效投标和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废标决定,一定要有充分的依据。这种依据只能是法律法规、政策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③评标委员会应该客观公正地评标。评标的依据只能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④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与投标人及利害关系人联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⑤不得要求或允许投标人利用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机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评标完成后应注意的事项。
①招标人必须依法确定中标人。
②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要求和允许中标人对投标内容作实质性变更,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③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承诺支付投标补偿金的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